各会员单位:
近日,昆山市经信委下发《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有意向的企业尽快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8]52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支持重大技术攻关、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标准及产业化项目。
(二)企业技术改造类。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循环项目。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类。支持省级以上授牌认定企业奖励、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上云项目。
(四)开放合作水平提升类。支持首台首用、产业化示范、企业发展服务项目。
(五)深度融合发展类。支持智慧江苏、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贯标、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主体
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1)在昆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两年以上,运行良好;(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优先支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5)《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市经信委、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详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市经信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比例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随机抽查(在企业申报表中“真实性随机抽查栏”签字盖章,真实性随机抽查有关内容另文印发)后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二)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纸质2份,不用装订),项目申报主体具体申报材料(纸质2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企业通过互联网注册成功后申报,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市经信委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审核,网址:http://172.23.12.6/jsjxw。申报通知另发类项目仅限线下申报。
(三)项目申报数量。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申报1个项目,认定奖励类项目不受限制。已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的可以再申报《项目指南》所列1项其他非奖励类项目(如获支持,按支持额度高者补足)。申报主体本年度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拟申报的项目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得再申请支持;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已获得过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行业电商平台支持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系统集成互联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等类别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应确保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并与线下申报材料信息保持一致,如信息有误而影响后期项目评审,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责任。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除填写对应的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相应的附件材料须根据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在系统中全部上传。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申请办理及使用说明详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页面相应链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研。各地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强市建设有支撑作用、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有促进作用、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聚焦重点。优先支持符合省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方向和领域的项目,聚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品牌企业培育等项目类别。对列入2017年国家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以及省制造业创新转型成效明显地区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予以倾斜。
(三)严格把关。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四)加强评估。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将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企业网络申报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企业综合服务科 57556650
投资与规划科 57556847
科技与质量科 57017936
软件与信息化科 57017935
资源科 57556864
新兴产业科 57555108
附件:
附件1-5.zip
昆山市周市镇商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