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步伐,全面增强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打造昆山工业经济发展升级版,根据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昆委[2015]28号)和《昆山市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业经济)财政扶持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昆经信[2017]16号)文件精神,昆山市经信委、转型办、财政局印发了《2017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业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请会员单位认真研究,有符合的条件的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落实专人组织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及相关要求事项如下:
1.申报主体。在昆山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并出具信用承诺书;《申报指南》明确的申报条件。企业申报项目前,必须阅读并知悉昆山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签订《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 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由各区镇统一收集汇总,并经区镇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委相关科室。网上申报地址为:http://61.155.174.37:7100/。
3. 申报程序。认定类项目采用简易程序,由企业申报,经市经信委核实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建设类等其他项目采用一般程序,由企业申报,经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项目,并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专项审计。根据企业实地考察、专项审计结果及年度财政预算综合平衡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4. 申报限制。同一企业设备投入类项目原则上就高选择一个类型申报,不允许分拆申报;同级财政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重点技改项目不得连续申报。实施企业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申报、降低扶持标准、暂停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
5. 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申报指南》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市经信委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抽样核查。
6. 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查实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如数追回已经获得的专项资金,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市经信委企业综合服务科 57556650
附件:
1.
附件1:2017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业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昆山市周市镇商会
2017年3月1日